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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今年将研究开征物业税

  • 2009-05-26 10:40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同时公布了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开征物业税”再次纳入。

  近年来,国务院每年转发的该文件均提到物业税。《意见》明确提出,今年研究开征物业税,该项工作将由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这一不同于往年的新情况,《意见》将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此次改革将致力于政府要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的目标,监察部将牵头落实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

  垄断行业改革也提到了比以往重要的位置,《意见》要求,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以带动社会投资。

  而在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政府去年出台一揽子计划后,有观点认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影响了内需的发展。

  《意见》单列一条提出民生领域改革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包括控制收入分配差距,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制订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