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京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落户雄安
- 2017-08-23 14:54
京津冀三地协同办制定产业转移承接意见,北京城市副中心主要发展行政办公、高端商务、文化旅游等
“河北雄安新区主要承接的是:中央在京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总部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北京城市副中心则主要发展的是行政办公、高端商务、文化旅游等。”昨天,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地协同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意见》,明确了北京“两翼”发展定位。
【产业承接定位】
北京新“两翼”承接方向明确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三地协同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意见》。
副中心主要发展三方面
雄安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共同形成北京新“两翼”。按照聚焦、集中原则,《意见》明确,河北雄安新区主要承接的是:中央在京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总部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北京城市副中心则主要发展的是行政办公、高端商务、文化旅游等。
《意见》细化了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张承生态功能区、滨海新区等4个战略合作功能区产业承接和发展方向,确定了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和专业化承接平台,构建了“2+4+N”承接平台体系。
“为使政策能够落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措施包括推动相关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鼓励通过委托管理、投资组合等多种形式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和资源环境保护等。
“一卡通”将互联互通
围绕改善承接产业发展环境,《意见》提出四个方面任务。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方面,要加快承接地实现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高标准配置水电气热等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要建立健全跨区域双向转诊和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推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模式。同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
【工作机制转变】
中央在京新增投资项目拟联动审批
“迁得出去 落得下来”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北京市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发布会上,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发布了疏解非首都功能的三个政策文件,推动非首都功能产业疏解“迁得出去、落得下来”。
“疏解非首都功能是一项没有经验可循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论是搬什么、往哪搬、怎么搬都需要政策的创新和支撑。”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北京市已经出台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非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分区域差别化价格政策、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税收支持政策等一系列文件。
“控增量”+“疏存量”
该负责人说,目前,北京市正在按照国务院印发的非首都功能疏解“控增量”、“疏存量”两个政策意见要求,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增强疏解与承接的合力。
“非首都功能疏解‘控增量’和‘疏存量’两个政策意见,是为了治理北京‘大城市病’,将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含金量都较高。”该负责人强调,两个政策意见不仅适用于北京市属单位,也适用于中央在京单位,总体精神是“严”字当头,严格控制非首都功能进一步聚集。
“按照‘控增量’政策意见要求,我们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研究建立中央在京单位新增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口径和联动机制。”该负责人说,北京市将严格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两个政策意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等文件要求,完善严控新增项目的具体措施办法,加快形成央地联动的审批协调机制。
【配套保障措施】
推动搬迁企业参保者医保衔接
搬迁企业将获相应保障
在京企业疏解搬迁到津冀,将在规划、土地、财税、价格、投融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诸多关键环节获得相应保障,相关部门还将推动疏解搬迁企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衔接。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关于进一步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疏解配套政策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意见》对于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非首都功能产业疏解迁得出去、落得下来具有重要意义。”
“力度比较大。”该负责人介绍,《意见》在规划、土地、财税、社会保障等六方面提出了政策任务,“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产业有序疏解转移”。
疏解企业将获金融支持
《意见》明确了6方面的政策任务:加强规划约束和土地管控方面,提出研究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腾退用地挂钩机制,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全市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
健全财税价格等激励约束机制,提出给予企业疏解搬迁资产处置一定税收优惠。
强化投融资支持方面,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积极对疏解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和重大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提出推动疏解搬迁企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衔接。稳妥推进疏解企业职工安置和促进就业帮扶。
促进区域产业联动发展方面,提出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推动建立共建园区产值分计等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机制。
■ 释疑
1 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有何考虑?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产业转移平台“不能一哄而上”
京津冀三地协同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意见》。那么,对于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有何考虑?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产业转移过程中,仍然面临着承接平台较多、布局相对分散,部分平台存在功能交叉重复、同质化竞争等问题。为引导非首都功能有序转移、精准承接、集聚发展,三地协同办共同研究制定了这个《意见》。
该负责人介绍,《意见》对承接平台建设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要相对集中。不能一哄而上、同质竞争,要重点培育那些有条件的、优势突出的平台。二是要统筹资源。在产业转移过程中,要对创新资源要素进行引导,使产业转移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打通转移和承接通道。三是要创新模式。对承接平台如何建、如何管、如何运行,要积极探索既符合规定又高效的模式。
2 为何要加强新项目联动审批?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在严控在京新增投资项目
“北京地区投资项目,包括中央在京投资项目和北京市属投资项目,都要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都要执行严控增量的要求。”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目前正在履行印发程序,中央在京投资项目和北京市属投资项目都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前置。因此,建立审批联动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该负责人介绍,国家非首都功能疏解两个政策意见,对严控在京新增投资项目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严格落实两个政策意见,更好地保障首都核心功能,做好“四个服务”,需要进一步健全审批联动机制。(来源:新京报 记者 沙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