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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19个大城市尽快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

  • 2014-02-17 14:59

 

    继年初《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教育部将工作聚焦19个大城市,日前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制定完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案。据悉,这19个重点大城市是指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这些城市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题更受关注。

 

  《通知》明确要求,2014年各重点大城市要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采取切实举措,标本兼治,破解择校难题。到2015年,19个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省份不再增设该方式。到2017年,19个大城市95%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组织考试及与入学挂钩行为得到杜绝,与择校有关的乱收费得到根治。《通知》强调,已经实现上述目标的城市要进一步巩固提高。
 
  《通知》要求,进一步纠正影响19个大城市入学工作的违规行为。一是不得违反《义务教育法》免试规定。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19个大城市入学报名工作要在网上进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二是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纠正个别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初中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变相抢夺生源,破坏正常教育生态的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三是保持治理择校乱收费高压态势。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防止反弹。坚决查处个别学校收取择校费的行为,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特别要治理通知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义的择校费的行为。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通知》要求建立教育部和19个大城市之间联动工作机制,19个大城市相关工作安排及责任人、联系人名单、详细联系方式须于2014年3月底前报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