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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

  • 2013-01-09 14:50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虚拟运营商可租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的移动通信网络,发行自己品牌的手机通话卡。专家表示,此举有利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打破垄断,形成竞争,降底资费。

 
    根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同时,工信部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和结果再进行研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正式商用事宜。知名电信观察家项立刚表示,这项业务主要是针对除传统运营商之外,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所有有能力承担电信业务的虚拟运营商而开展的业务:“以前你可以比如说从电信那代理电信的业务,帮他销售卡,销售各个方面的业务,实际上你是没有自己的品牌的,没有自己的整个的运营能力的,那么现在他可以通过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第二可以形成自己的品牌,第三可以自己做自己的客户服务支撑系统,然后通过这样的一个系统用自己的品牌提供电信运营的服务。”
 
    这意味着,虚拟运营商或将可以租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发行自己品牌的手机通话卡。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产业室主任史炜表示,这显示了国家打破“玻璃门”的决心,将进一步加剧电信行业竞争,提升行业竞争力,对消费者来说,也有可能进一步降低资费:“这种虚拟运营他不是把电信运营商原来的传统业务给买过来,而只是买的物理网,然后他在这个物理网再去做过去的传统的电信运营商或者是做的不好,或者是没有精力去做,或者跟电信运营商虽然重叠但是能够形成局部竞争的这样的业务。那么总的目的实际上是活跃市场,建立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体制,这样就可以对打破垄断,就能够形成非常良好的综合的环境。”(记者张棉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