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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 2012-12-28 16:08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江国成)记者2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落实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和主要领域的配套规划(指导意见),制定财税、金融、土地、价格、工商管理、质检等方面相应的落实意见或工作措施,并分解落实到年度。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要编制本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并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规划》明确了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农村服务业和海洋服务业发展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包括金融、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商贸服务、文化产业、旅游、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体育产业、养老服务、房地产服务。
 
  我国已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任务,并作为扩大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