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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青:台商合法权益能获得有效保护

  • 2011-09-28 15:14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陈键兴 林甦)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28日在例行发布会后就记者提出有关台商权益保护问题作出说明。她表示,事实证明,台胞在大陆的合法权益依法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记者问:最近,台湾岛内有一种说法,称台商在大陆被侵权案件大都没获得妥善解决,日后即使签了两岸投保协议,执行效力也会有问题。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范丽青表示,有关说法完全与事实不符。保护台商合法权益是大陆各级政府和台办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10年,大陆各级台办共受理各类台胞投诉、求助案件28215件,协调解决了24084件,结案率达85.4%。一些陈案、积案、较复杂的案件,我们也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
 
  她指出,推动两岸商签投保协议是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对此一直持积极态度,目前双方正加紧协商,希望早日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