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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国家源于鼓励创新的平台

  • 2011-07-28 09:58

    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集会,庆祝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胡锦涛在大会上发表讲话提出“要始终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显著提高我国的科技实力”等四个要求。细细琢磨就会发现,这四个要求都是对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重要性的诠释。

    的确,神六发射成功和安全着陆不仅证明了中国人有能力在浩瀚的宇宙占有一席之地,它更促使我们思考一个重大的问题:中国需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

    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在知识经济背景下,一国的科技创新能力正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和强国富民的基础。而在这一方面,中国尽管有相对完整的科学技术基础和规模庞大的科技人员队伍,也尽管在某些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科技总体能力和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
 
    数据表明,自1998年以来,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所下降,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产业技术的进步基本靠引进,本土的科技能力未能给国家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奖连续4届一等奖空缺和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连续6年空缺的事实就说明,国内的科学研究缺少原始创新,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发现。
 
    科技创新归根到底靠人才。中国科技人才虽然数量庞大,但质量偏低,尤其缺乏科技拔尖人才和战略科学家。此外,在现行体制下,科技人才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特别是科技人才队伍的结构性矛盾一定程度地造成了人才严重短缺和人才浪费并存的现象。
 
    研究世界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历史会发现,学术环境是否宽松、个人才能的发挥空间到底有多大,对科技的创新和发展至关重要。如果一种文化能鼓励创新,就能将科技进步的潜力挖掘出来。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在制度上对创新提供必要的环境。比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会激励人们更愿意做最大的投入从事科技创新。建立一个保护产权和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这是建设一个创新型国家必须做的最基础性工作。
 
    从韩国、印度等国家进行自主创新的经验来看,它们都是通过为企业和社会营造一系列良好的政策、制度、政务、市场、人才和法制环境,来实现某一类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的。比如,韩国颁布了很多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国家研发管理体制也由过去部门分散型向综合协调型转变,并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由政府资助研究机构为主向产学研均衡发展转变。印度则抓住信息经济时代到来的历史机遇,调整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将计算机软件作为其在国际分工中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来发展。这些经验都值得中国学习。
 
    客观地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具备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和能力。我们有世界最大的科技人力资源,这几年国家对科技的投入也逐渐加大,另外,企业的研发水平也有了提高,特别是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经建立了大多数国家不具备的比较完整的学科布局,这是走创新型国家发展道路的重要基础。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宏观层面,与科技有关的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未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微观层面,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仍然薄弱,科研机构尤其是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力量较弱,且资源难以整合,大学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还处于成长阶段。此外,尤需指出的是科技管理的行政化问题,人才的评价、选拔、流动以及项目的审批官僚化等,不利于科技的创新和发展。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中国发展必须走自主创新之路,这给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巨大动力。反思中国科技发展的历史,我们在科技创新上不能再走过去的老路了。政府的作用就是搭建鼓励创新的机制和平台。正如胡锦涛在讲话强调的那样:“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这样才“造就一大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各类专门人才,使他们成为新世纪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