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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 2011-07-28 09:52

    主要观点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这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更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近年来,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不仅为我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确立了新的目标。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深入研究社会治理规律,更新社会管理理念,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世界正发生着深刻变化。适应时代要求,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美好社会,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
 
    适应时代变迁的客观需要。当今世界,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推动下,经济社会呈现出加速变迁的趋势,人类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风险加大。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的依存度越来越高,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因素大大增加。一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不仅需要本国的努力,也有赖于国际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不仅要建立在本国政治社会稳定有序的基础上,也有赖于国际社会的稳定有序。二是社会问题增多。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以及社会的组织形式、利益关系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人类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日益增多。同时,由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过度开发,资源矛盾激化,人与自然不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既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也带来了诸多新的社会问题。三是防范社会风险的难度加大。当今社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口流动的范围和速度不断加大,跨国跨境流动更加便捷。恐怖主义等跨国跨境犯罪活动愈加猖獗,艾滋病以及一些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成为世界性问题。社会治理无论涉及的范围还是复杂的程度都大大增加,防范社会风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虽然各国的发展水平不一,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一些发达国家长期推行高福利政策,这虽然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的矛盾,但它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放缓、财政收入增长减慢,使高福利政策难以为继。而且,高福利政策还使一部分人的进取精神削弱,经济发展活力受到抑制。一些发展中国家既存在经济发展水平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也存在单纯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问题,导致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预见性、针对性还不强;有的应该承担的社会治理责任还不到位、效率不高,公众参与程度不够,贫富差距仍然比较大,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还比较弱,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我国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突出表现为:一是市场化进程加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日趋多样化,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择业自由度加大;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二是城镇化进程加快。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城市发展势头迅猛,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经济社会活动的重心越来越向城市集中。我国正经历着由乡村为主体向城市为主体的转型。三是对外开放的进程加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的这些深刻变化,一方面使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使得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各方利益、处理各类矛盾的难度加大。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变革的需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十分迫切。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不断改革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调整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近年来,我们党把社会治理创新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建设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努力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强调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既追求经济发展也追求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进步,既重视经济效益也重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些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不仅为我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确立了新的目标。
 
    我国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党和政府加大对各项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社会事业支出不断增加。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事业的支出达987亿元,比2003年增长15.5%。另外,投入国债资金147亿元用于社会事业发展。二是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为了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我国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在突出位置。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城镇基本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达1465亿元。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逐步得到改观。我国的社会救助水平也在不断提高。2004年,中央下拨救灾补助资金32亿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11万,救助人数达6800万人次,保证了受灾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三是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社会组织稳步发展,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逐步推进,公众表达诉求的渠道不断拓宽,公民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
 
    然而,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地区差异、城乡差距仍然比较大,社会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问题还比较多。我们要深入研究社会治理规律,更新社会治理观念,完善社会管理法规,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涉及方方面面,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为此,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格局,需要发挥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合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重点解决“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使政府切实担负起应尽的社会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大力培育公众的参与意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公众参与行为,依靠人民群众实现社会治理创新。
 
    建立健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在基层。在农村,应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在城镇,应完善社区的居民自治功能,健全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吸纳社区成员参与管理,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应以服务群众为主旨,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社会组织网络。应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着力培育发展各类协会和民间组织,努力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民间组织体系。应加强对民间组织活动的依法监管,建立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保证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积极开展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大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陈福今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