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专利转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 2021-03-25 13:52
为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择优奖补一批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的省份。其中特别提到,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方案完善、措施得当、工作推进有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1亿元的奖补资金。
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更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运用的桥梁和纽带。在知识经济时代,大量的创新成果通过知识产权运用获得了实际价值。近日两部门发布的通知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融入更多创新形式。
一般而言,专利转化为成果可以通过专利出资、专利融资、专利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四种方式进行。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掌舵人、中科院创投董事长吴乐斌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科技初创企业,要走出“死亡之谷”,走向市场的初期一定需要政府为主导的资金支持。他也透露,很多发达国家也往往是通过前期财政激励来促进专利转化的。
记者了解到,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就发现“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商业产品”是产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因素,但当时科学研究与商业化产品开发之间开始出现脱节。这一发现在1998年时任美国众议院科学委员会副委员长Ehlers向国会所提交的报告中首次被命名为“死亡之谷”。
事实上早在1982年,美国政府就开始实施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旨在直接向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财政援助、全力推动国家实验室基础研究商业化。自执行以来,该计划已经引导了数百项新技术完成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商业化过程,成为美国规模最大的培育高新技术小企业的种子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1992年,美国国会又颁布了《小企业股权投资促进法》,将原来政府直接提供短期贷款的方式改为政府为资本市场上发行的长期债券提供担保的方式,并在注册资本、管理者资质等方面对SBIC(小企业投资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1994年美政府又提出了股权担保融资的模式。
对于两部门此次出台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通知中提及,通过三年的时间,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的渠道更加畅通,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一是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二是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三是政策惠及的省内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增长幅度;四是全省相关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和相关专利实施情况;五是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及年均增幅,专利质押项目数及年均增幅。
通知还明确,地方开展工作方面,有关省份要聚焦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高校院所,依托相关产业集聚的城市或产业园区,优先选择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及相关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统筹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现有的平台、机构、基金、重点城市等作用,开展以下工作:
首先要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这包括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指导高校院所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高校院所未实施“沉睡专利”,挖掘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发现潜在许可实施对象。同时要鼓励国有企业分享专利技术,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加大专利技术许可力度,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
其次是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要打造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依托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载体,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围绕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需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应用。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模式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还要建立有效对接机制,以中小企业集聚区域为重点,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同时要创新专利转让运用模式。鼓励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提前发布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提高专利转化效率。针对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利用专利导航发掘目标专利和合作研发对象,积极开展专利池构建、转让许可等活动,做好专利技术实施指导和二次开发。
最后是要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在加强政策联动方面,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调整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更大力度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在省、市、产业园区等不同层面,做好与现有科技、金融、税收、中小企业等政策衔接。对于积极参与有关工作的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在知识产权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安排、奖项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同时要强化融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有关中小企业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扶持范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面向产业集群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等新模式,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省、市现有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相关基金作用。(来源:中国贸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