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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出任建设创新型国家战

  • 2009-03-09 16:18

  全国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应创推委邀请,出任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推进委员会副主席。     

  乔晓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男,汉族,1945年11月生于湖北大冶。1968年毕业于北京语言学院外语系。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
  江苏省外事办公室旅游翻译、亚非拉科副科长,
  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宣传处副处长,
  湖北省委办公厅秘书,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2年02月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95年12月—1997年07月 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
  1997年06月 在八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1998年03月—2003年03月 任第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98年05月—1999年12月 任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
  2003年03月—2008年03月 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2008年03月—2008年06月 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2008年06月 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